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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中的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4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龙欢欣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新路20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5月。本次供应8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

  (二)盛龙时代广场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业路与新业路交汇处西侧,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本次供应7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6㎡)。

  (三)润湖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路旁,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5月。本次供应19套,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9㎡)1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4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14套(其中11套为无障碍房源,限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认租)。

  (四)龙和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均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8套均为无障碍房源,限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认租)。

  (五)盛荟城朗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澜大道与大浪南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6㎡)。

  (六)北宸之光家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恒信路和观和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7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2㎡)。

  (七)龙馨家园(无学位)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观乐路与观盛三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0月。本次供应35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其中32套为无障碍房源,限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认租)。

  (八)壹成中心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梅龙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3㎡)7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3㎡)1套。

  (九)龙塘居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与佳民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4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1套,一房(建筑面积约53㎡)3套。

  (十)深国际万科和风轩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2号,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4㎡)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1㎡)2套。

  (十一)星河盛世花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华大道2号,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3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50㎡)。

  (十二)民兴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宁远路交叉口东侧,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0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0㎡)。

  (十三)安宏基天曜广场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中梅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4㎡)7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1套。

  (十四)尚峻御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建设东路与民塘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5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7㎡)。

  (十五)尚誉红山里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与佳民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2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8㎡)。

  注:1.除现房项目外,以上其他项目的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可能会早于或晚于预计交付时间,请认租家庭根据公布的最终交付时间安排住房衔接事宜。

  2.龙馨家园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无学位,请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如选择该房源,即视为明白知晓该情况,后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3.无障碍房源仅面向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认租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配租。

  4.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

  注意:户籍信息以2024年10月7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7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未在轮候库完成特殊家庭情况登记的相关在册轮候家庭,须在认租截止前到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108A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综合考虑我区户籍轮候家庭规模、需求特征及房源实际等供需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的三房房源,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三房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属本次配租对象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属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属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属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超过70㎡二房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的三房房源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二房房源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不包括第一批次选房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如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剩余,则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剩余房源的四人家庭也纳入本批次选房。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属本次配租对象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

  3.第三批次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属本次配租对象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属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属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属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递补认租家庭。

  4.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一、三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第二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五人及以上家庭、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二)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40㎡户型的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55㎡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其中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三房房源则面向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面向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注: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面积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00—2024年10月12日18:00(共5天)。2024年10月1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未在认租期间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

  (三)看房事项

  本次配租房源项目均安排预约现场看样板房,具体安排如下:

  1.看房注意事项

  (1)看房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2日,9:00-11:30,14:00-17: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2)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3)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4)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5)看房时,不得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2.预约看房联系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约电话

1

龙欢欣苑

15914051857

13268340027

2

盛龙时代广场

13510762981

3

润湖苑

15568779398

15088177338

4

龙和苑

0755-27618326

5

盛荟城朗庭

0755-23171121

19166220651

6

北宸之光家园

0755-28189789

7

龙馨家园(无学位)

13556291687

8

壹成中心

4008309191

9

龙塘居

0755-32902151

10

深国际万科和风轩

0755-21019261

11

星河盛世花园

0755-83723000

12

民兴苑

0755-21508366

13

安宏基天曜广场

0755-26666001

14

尚峻御园

0755-21054087

15

尚誉红山里

0755-23177309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4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47~92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93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另行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项目名称

户型(建筑面积)

套数

项目配租租金(元/月·㎡)

(根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定)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按原政策

(未核对家庭收入财产

状况)

按原政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

按新政策(具

有有效核对报告且符合条件)

龙欢欣苑

二房一厅(约71㎡)

8

38.4

19.2

3.6

盛龙时代广场

二房一厅(约66㎡)

7

34.2

17.1

3.9

润湖苑

二房一厅(约69㎡)

1

27.6

13.8

3.2

二房一厅(约71㎡)

4

三房一厅(约85㎡)

14

龙和苑

三房一厅(约85㎡)

8

33.6

16.8

3.2

盛荟城朗庭

二房一厅(约66㎡)

8

27

13.5

5.6

北宸之光家园

二房一厅(约62㎡)

7

23.4

11.7

4.65

龙馨家园(无学位)

二房一厅(约65㎡)

35

25.2

12.6

2.9

壹成中心

二房一厅(约63㎡)

7

35.4

17.7

3.9

三房一厅(约83㎡)

1

龙塘居

一房(约36㎡)

1

37.2

18.6

2.9

一房(约53㎡)

3

深国际万科和风轩

一房(约34㎡)

6

34.8

17.4

4.3

二房一厅(约61㎡)

2

星河盛世花园

一房(约50㎡)

3

40.8

20.4

3.6

民兴苑

二房一厅(约60㎡)

10

40.8

20.4

2.9

安宏基天曜广场

一房(约34㎡)

7

41.4

20.7

3.9

二房一厅(约65㎡)

1

尚峻御园

一房(约37㎡)

5

40.2

20.1

3.9

尚誉红山里

一房(约38㎡)

2

38.4

19.2

5.6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本次配租项目的市场参考租金是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市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测算确定,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和不接受该项目租金标准等事项为由,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六、重要提示

  (一)认租时,因未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可在认租截止前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补充提交收入财产核对申请,认租截止后不再受理补充申请(申请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四)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后续的核查结果和选房通告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住房服务上发布,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的,将立即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

  (八)部分项目可提供车位较少,车位相对不足,其中壹成中心小区已参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住户意见进行表决,决定停车位需轮候排队办理。

  (九)项目提示:

  1.龙欢欣苑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

  (2)楼下有公交总站、社区公园,附近有地铁线路、学校,存在震动、噪音等影响。A户型阳台有空调室外机位。

  (3)临近学校门口,上下学时间段有交通拥堵问题。

  (4)电梯没有空调。

  (5)小区为开放式管理。

  2.盛龙时代广场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空调、热水器。

  (2)北侧和东侧的规划市政路(即清业路和新业路)未开始施工,项目南侧永淳路有清泉外国语学校。室内卫生间天花因高度限制未做吊顶,存在给水管外设的情况。

  3.润湖苑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项目北侧有一条高压线,北侧临近河道,河岸植物茂密,蚊虫较多。

  (3)停车位320个,数量较少,月卡车位办理通过抽签方式取得,请谨慎选择此项目。

  (4)小区为开放式管理。

  4.龙和苑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附近有地铁,存在一定程度噪音、震动等影响。

  5.盛荟城朗庭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

  (2)1、2栋楼住宅交付后业主装修期间,存在装修噪音等影响。

  (3)车位共计537辆,其中地下室车位共计:530辆(含135辆机械停车位),地上车位7辆。

  6.北宸之光家园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

  (2)东侧约500米距离为规划清平高速,可能有施工噪音和扬尘影响。

  (3)东侧约200米处为君子布河,可能有异味影响。

  (4)北侧为工厂,可能有异味和噪音影响。

  (5)北侧约1000米为在建医院,东侧为在建学校,西南侧约150米为幼儿园,可能有噪音影响或产生交通拥堵。

  (6)周边有旧改区域,施工时可能有粉尘、噪音影响。

  (7)南侧小山的南侧有墓地。

  7.龙馨家园项目(无学位)

  (1)曾临时用作疫情防控用房,安装有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窗帘杆等物品,以现状为准,一并交付使用。

  (2)停车位紧张。

  (3)距离地铁站稍远,出行稍不便。

  (4)用地性质为宿舍,无学位。

  8.壹成中心项目

  (1)未配备橱柜、吊柜。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1B座有一垃圾转运站,可能会有异味。

  (3)居住人数较多,上下班等候电梯时间较长。

  (4)停车紧张,停车月卡需排队取得。

  (5)配有公交首末站和山姆会员店,大型车辆较多,有可能交通拥堵。

  9.龙塘居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停车月卡需排队取得。

  (3)周边有地铁经过,可能产生噪音。

  10.深国际万科和风轩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3)临近梅观高速,可能产生噪音。

  11.星河盛世花园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3)靠近龙华大道,可能产生噪音。

  12.民兴苑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临近新区大道,可能产生噪音。

  (3)停车位紧张,停车月卡需排队取得。

  (4)目前停车场出入口同进同出。

  13.安宏基天曜广场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14.尚峻御园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3)周边有公交停车场,可能产生噪音。

  15.尚誉红山里项目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空调、热水器。

  (2)房源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3)附近有港铁四号线、深圳地铁六号线,存在一定程度噪音影响。

  注:以上项目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部分项目为腾退房源再次供应,腾退房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请各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认租。各项目可能存在车位不足的情况,车辆月卡办理按照优先保障每户一辆申请人名下车辆的原则处理。

  (十)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或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

wenz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