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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广州市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广州市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广州市各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广州市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关于支持广州市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培育壮大广州市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产业,支持广州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高地,助力我省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建立健全支持广州市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省有关部门协助广州市研究制定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支持广州市增城区发挥智能传感器产线制造优势,协同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等在传感器设计、物联网应用方面资源,以“龙头带动、应用牵引、产学研用协同”为重点,打造广州市智能传感器核心承载区。支持广州依托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光芯片专业园区,加快培育发展光传感、光通信芯片等产业。支持广州市全面加强与北京、上海市等重点省市交流,强化在科技创新、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等方面合作。深化广州与香港、澳门、深圳等地在重大项目、创新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协同,加快形成全域共享、多核驱动的协同发展新格局。(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强化产业引进培育。针对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产业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国内外企业招商引资清单。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领域芯片、模组终端、软件算法及系统集成等龙头企业,通过举办会展、会议、推介活动等方式,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积极推动各项招商引资政策和配套体系落地。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成长。(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国资委负责)

  (三)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机制,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加快各类项目建设。推动增芯科技12 英寸先进智能传感器及特色工艺产线等在建项目尽早投产达产,提高智能传感器制造能力,通过产线建设,带动完善封装测试、装备、材料产业链配套联动发展。(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打造省级产业园。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制定实施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发展规划,按照“集约集聚、特色发展”的布局原则,构建智能传感器“设计研发-材料与装备一芯片制造与封测-模组与产品制造一物联网应用”产业综合生态,打造广东省智能传感器特色产业园。落实入园奖励措施,加强园区内企业联动协作,在科研资源、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资源共享服务,促进高端高智的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集聚。(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提升关键技术支撑能力

  (五)加快工业研究院建设。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加快建设广东徽技术工业研究院,指导优化建设方案,落实研发资金,积极推动智能传感器研发中试平台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快推进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力争在高端MEMS及硅光等特色工艺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六)积极承担国家战略任务。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推动广州市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有关智能传感器、光通信、工业 5G 轻量化融合终端等攻关任务。(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七)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运用我省科技计划、芯片量产前首轮流片、产业基础再造等专项资金,鼓励全产业链企业协同参与智能传感器材料、器件、制造、封装、模组终端、软件算法、大模型和系统集成等联合技术攻关,加大对高速光通信芯片、高性能光传感芯片、薄膜铌酸锂材料、硅光集成技术等方向的研发力度,解决产业发展“卡脖子”难题。支持将自主创新技术路线的物联网软件产品纳入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支持范围,加快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广州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三、推动传感器重点产品发展

  (八)大力发展车规级传感器。顺应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结合无人驾驶、车联网等智能网联汽车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动新型车用智能传感器自主研发。实施省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鼓励整车厂商与智能传感器制造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传感器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上的市场准入及普及应用。(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负责)

  (九)着力发展智能终端传感器。充分发挥我省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围绕我省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优势产业以及可穿戴设备、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产品等新型智能硬件的传感器需求,加强通用型传感器与智能传感器研发制造,积极提升智能终端传感器的应用水平。(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传感器。围绕我省汽车、家电、医疗、超高清显示等领域,提升二维及三维视觉、力矩、碰撞、安全光栅等工业机器人常用传感器的研发制造能力。根据数控机床应用传感器的高可靠性、高抗干扰性、高精度以及高响应速度等需求,加快精密加工应用传感器及解决方案研发应用。(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一)提升传感器智能化水平。加强智能传感器相关硬件模组、终端产品研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动智能传感器向高集成度、高精度、高可靠性发展,强化智能传感器在数据处理、存储、网络通信、边缘计算等功能方面的集成能力,提升智能传感器检测、自诊断、数据处理以及自适应力,实现智能传感器向数字化、网络化和多功能化发展。(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四、前瞻布局光芯片产业

  (十二)加强光芯片产业规划设计。加快出台全省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在技术攻关、企业引进、产能规划部署等方面给予广州市重点指导和支持。加强光芯片发展规划,更好发挥广州地区高校院所资源优势,重点聚焦具有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等光芯片细分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光芯片,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特色产业优势。(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十三)促进光芯片产品开发应用。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光传感、光通信领域产品,加快激光雷达、生物光传感器、光传输探测器在智能驾驶、生物医疗、穿戴设备、数据中心等领域应用示范和市场验证,推动电信运营商加大对光通信产品的采购力度。(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十四)培育优质光芯片平台企业。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光芯片研发力量,推动新建产能在广州市建设布局,推动利用现有产线布局建设硅光芯片代工线,强化薄膜铌酸锂等光模块关键材料制造产线优势。引导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省实验室加大光芯片未来技术投入,积极推动光芯片研发中试线建设。(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

  (十五)推进开源鸿蒙生态建设。壮大开源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产业生态。支持广州市建设省级开源鸿蒙生态创新中心,搭建生态构建、技术评测、产业聚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行业创新等服务平台。支持开源鸿蒙等物联网操作系统商业发行版企业发展壮大,加大面向行业场景和消费等领域应用。推进相关领域智能芯片和终端产品的研制生产,引导企业适配开源鸿蒙操作系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链。支持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基地,构建人才标准与认证体系,打通开源鸿蒙人才培养与就业之路。推动开源鸿蒙在第十五届全运会、“百千万工程”广州市物联感知平台等场景打造标杆应用。(广州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十六)壮大物联网软件产业。加快推进核心软件攻关和应用推广。推广开源生产范式,建设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开源生态。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创建开源领域方向软件特色产业园,建设生态集聚发展载体,引导园区依法依规对入住生态企业租金予以支持。(广州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十七)加强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5G-A商用,加快 5G RedCap(轻量化)网络能力升级。推动行业虚拟专网应用 5G RedCap 技术,完善5G物联能力,更好适配行业特点和满足应用需求。支持广州市算力基础设施龙头企业发展,聚焦端边云协同操作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以云计算为支撑的物联网信息服务,加快高速光通信芯片应用部署。支持建设基于自主信息技术的物联网基础软件、云计算研发应用平台,形成技术领先的产品、服务和行业标准。加快促进物联网与互联网平台融合协作发展。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谋划构建通算、智算、超算融合的城市算力体系,大力推进智能算力中心建设,提升我省各类算力资源综合供给水平,打造我省物联网产业数字基座。(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十八)推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遴选汽车、装备、家居、能源等行业骨干制造企业,协同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集成自主创新智能传感器和操作系统,共同打造行业大模型共性解决方案。支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加强大模型关键技术攻关。(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六、加快产品推广应用

  (十九)打造智慧市政应用示范。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加大传感器在公共场所环境监控、道桥监测、电力抢修、停车管理、污水治理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建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的智慧市政新模式。充分发挥传感器的信息采集作用,加快智慧市政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市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广州市政府,省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十)打造智慧交通应用示范。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支持建设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探索推进全市全域开放自动驾驶商业化示范运营。围绕交通流量监测、停车和行车智能引导、公交和客运智能化等应用领域,发挥智能传感器与光芯片前端感知作用、数据采集作用和信息反馈作用,打造跨区域、跨部门、标准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交通服务平台,形成高集成、系统化、立体化、综合性的智慧交通体系。(广州市政府,省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十一)打造智慧物流应用示范。围绕集装箱、车辆的监控管理、智能调度、物流信息处理等应用领域,建设覆盖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传感网络,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国际国内物流运输中实现智能调度、监管、查询统计等功能,形成高效化、规范化、无人化和智能化的智慧物流体系。(广州市政府省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十二)打造环境监测应用示范。围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针对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领域环境质量监测鼓励项目实施单位采购自主研发的智能传感器产品和解决方案分类推进各类智能传感器在实时感知、捕获和传递环境监测信息中的应用,助推环保领域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广州市政府省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十三)推进智能家居应用示范。支持智能家居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加强产业链的整体协作,推动智能家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推动广州市智能家居骨干企业强化开源鸿蒙、智能传感器应用,建设智能家居生态开放平台,带动智能家居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积极探索智能家居生态链上下游协作共赢的商业新模式,更好满足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产业。(广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十四)拓展多层次全场景应用。推动“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带动制造业与物联网产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化智能传感器、光芯片及物联网产品在电子、家居、汽车、装备等行业重点应用。面向能源、水利水务等战略领域,以及水电、煤气、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民生领域,全面推进智能协作物联网解决方案普及应用。(广州市政府,省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十五)建立产品资源池和案例集。开展物联网产品资源池入库工作,将智能传感器典型产品、基于开源鸿蒙操作系统研发产品纳入相关产品资源池予以重点培育。面向工业制造、车联网、智能家居、能源、交通、水利水务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典型案例征集,引导软件开发商和解决方案集成商应用物联网产品资源池研发物联网应用。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企业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广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七、强化产业服务支撑

  (二十六)推动金融赋能产业。设立广州市物联网及智能传感器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鼓励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企业,支持各级信用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支持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广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负责)

  (二十七)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广州市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相关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围绕产业发展以委托研发、联合攻关等形式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力度,推动产业链协同升级。(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十八)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加强学科建设,增加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领域人才培养规模。调动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性,与高校、科研院所探索联合培养、订单式培养、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省有关部门支持广州市建设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领域相关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中心、孵化创业中心,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人才工程,加速高层次人才集聚。(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十九)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多层次协同创新体系,支持第三方检测分析机构深化与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广州市建设智能传感器制造中试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检测分析试验、标准体系构建、技术成果转化等服务能力。(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十)强化智库智力支持。组建省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聘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学术专家,对产业企业发展方向选择、重大项目引进建设评估、国内外产业政策资源对接等提供咨询意见。(广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十一)强化安全支撑保障。加快围绕感知、接入、传输数据、应用等安全技术开展研究,建立物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分析和应对处置技术手段,提升物联网感知终端、网络、数据及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八、组织保障

  (三十二)加强组织统筹协调。成立支持广州市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布局、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办理)

  (三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向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产业倾斜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技改投入,支持骨干企业和初创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统筹用好现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支持。(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负责)

  (三十四)营造良好产业氛围。整合省内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产业“政产学研”多方资源,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广东省智能传感器行业协会,举办智能传感器产业展会、论坛、沙龙等专业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合作,营造良好产业氛围。(广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十五 )抓好工作落实。聚焦省政府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光芯片、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动态完善工作台账,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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