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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及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机构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及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服务机构: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提升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征集一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为全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及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一是充分发挥专业科技服务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与优质服务机构联动,共同服务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指导创新主体研发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化。二是做好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固投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持续稳健发展。三是支持优质服务机构做强做大,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实施工作经费补贴“免申即享”机制,推动专业科技服务行业良性发展。
二、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支撑服务机构分为两类:一是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二是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机构。
三、征集对象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
(二)在经营、纳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在征集之列。
四、征集条件
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服务队伍等保障条件。具备丰富的培训、调研、政策宣讲经验。熟悉企业研发经费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掌握研究开发经费辅助账和会计账等专业知识。
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服务队伍等保障条件。熟悉企业引进、注册登记和“小升规”政策,具备科技型企业引培及“小升规”潜力企业挖掘能力。熟悉固投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具备跟踪服务及挖掘潜力固投项目的能力。具备产业调研能力。具备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巡礼宣传、开展产业对接、企业榜单遴选及发布等活动的能力。
五、申报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二)《2025年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及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三)工作方案及其他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说明见附件2)。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六、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8时。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14楼,董先生收,联系电话:020-89115425。电子版同步发送至:dgj@gz.gov.cn。
七、征集程序
(一)市级征集:市科技局发布2025年广州市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及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征集通知,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级遴选: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评审,根据得分高低,对两类支撑服务分别确定不多于12家服务机构的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支撑机构候选库并公布名单。
其中“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第(四)项任务“全市企业推广及引培工作”由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类别市级遴选得分最高的申报机构承担,无需通过区级遴选。
(三)区级遴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从支撑机构候选库中分别遴选出1家服务机构作为本区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机构、1家服务机构作为本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机构,经与支撑服务机构确认合作意向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向市科技局报送名单。
(四)最终公布:市科技局根据各区报送名单,综合确定最终支撑机构名单并公布。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两类支撑服务,且可为同一区级行政区域提供两类支撑服务;
(二)对于同一类支撑服务,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区级行政区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服务机构实际提供服务的行政区域不限定于申报意向区域。
九、工作经费
(一)补助额度。
工作经费补助额度结合支撑机构工作量确定,可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拨付标准。
工作经费采取绩效评价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由市科技局组织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支撑机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市科技局根据支撑机构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拨付相应工作经费。工作任务及经费采取结构化模式,单项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对应的工作经费不予拨付(详见表1、表2)。
表1 2025年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工作经费补助额度及工作任务
行政 区域 |
工作经费 补助额度 |
工作任务 |
||
(一)走访辅导 |
(二)培训会议 |
(三)工作报告 |
||
全市 |
360万 |
242万 |
96万 |
22万 |
天河区 |
46万 |
走访辅导市科技局指定的创新主体160家以上,其中2025年4月1日前走访辅导130家以上(32万) |
组织开展培训会议6场及以上,其中线下培训5场及以上,培训人次累计800人次及以上(12万) |
按市科技局要求,按时提交研发投入分析报告、工作总结(各区均为2万) |
黄埔区 |
46万 |
|||
白云区 |
36万 |
走访辅导市科技局指定的创新主体120家以上,其中2025年4月1日前走访辅导100家以上(24万) |
组织开展培训会议5场及以上,其中线下培训4场及以上,培训人次累计600人次及以上(10万) |
|
番禺区 |
36万 |
|||
越秀区 |
32万 |
走访辅导市科技局指定的创新主体110家以上,其中2025年4月1日前走访辅导90家以上(22万) |
组织开展培训会议4场及以上,其中线下培训3场及以上,培训人次累计500人次及以上(8万) |
|
花都区 |
32万 |
|||
南沙区 |
32万 |
|||
增城区 |
32万 |
|||
海珠区 |
28万 |
走访辅导市科技局指定的创新主体90家以上,其中2025年4月1日前走访辅导75家以上(18万) |
组织开展培训会议4场及以上,其中线下培训3场及以上,培训人次累计500人次及以上(8万) |
|
荔湾区 |
20万 |
走访辅导市科技局指定的创新主体60家以上,其中2025年4月1日前走访辅导50家以上(12万) |
组织开展培训会议3场及以上,其中线下培训2场及以上,培训人次累计400人次及以上(6万) |
|
从化区 |
20万 |
表2 2025年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工作经费补助额度及工作任务
行政 区域 |
工作经费补助额度 |
工作任务 |
|||
(一)企业培育 (97万) |
(二)固投项目 (47万) |
(三)工作报告 (22万) |
|||
黄埔区 |
32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6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4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3场(14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20家及以上(4万)(合计18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30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60亿元(以备案证为准)(6万) 2.推动25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50亿元(6万)(合计12万) |
按市科技局要求,在服务期内按时提交科技服务业发展分析报告、固投项目分析报告、工作总结(各区均为2万) |
|
天河区 |
25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6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4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3场(14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20家及以上(4万)(合计18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10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2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2.5万) 2.推动6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0亿元(2.5万)(合计5万) |
||
越秀区 |
18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4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4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3场(12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10家及以上(2万)(合计14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5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1万) 2.推动3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3亿元(1万)(合计2万) |
||
海珠区 |
17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3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2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2场(8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10家及以上(2万)(合计10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10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2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2.5万) 2.推动5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0亿元(2.5万)(合计5万) |
按市科技局要求,在服务期内按时提交科技服务业发展分析报告、固投项目分析报告、工作总结(各区均为2万) |
|
白云区 |
14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2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2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5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10家及以上(2万)(合计7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10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2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2.5万) 2.推动7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25亿元(2.5万)(合计5万) |
||
南沙区 |
14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2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2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5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10家及以上(2万)(合计7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10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2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2.5万) 2.推动8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40亿元(2.5万)(合计5万) |
||
番禺区 |
11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2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20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5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10家及以上(2万)(合计7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5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1万) 2.推动3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3亿元(1万)(合计2万) |
按市科技局要求,在服务期内按时提交科技服务业发展分析报告、固投项目分析报告、工作总结(各区均为2万) |
|
增城区 |
11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1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12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3.6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2家及以上(0.4万)(合计4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10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2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2.5万) 2.推动8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40亿元(2.5万)(合计5万) |
||
荔湾区 |
8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1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12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3.6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2家及以上(0.4万)(合计4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5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1万) 2.推动3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3亿元(1万)(合计2万) |
||
花都区 |
8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1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12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3.6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2家及以上(0.4万)(合计4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5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1万) 2.推动3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3亿元(1万)(合计2万) |
按市科技局要求,在服务期内按时提交科技服务业发展分析报告、固投项目分析报告、工作总结(各区均为2万) |
|
从化区 |
8万 |
1.走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不少于10家),挖掘科技服务业“小升规”潜力企业12家及以上,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供需对接会1场(3.6万) 2.推动新增“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2家及以上(0.4万)(合计4万) |
1.跟踪科技服务业在建纳统固投项目进展,推动5个潜在固投项目备案至科技服务业或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15亿元(以备案证为准)(1万) 2.推动3个固投项目新纳统至科技服务业或新纳统项目总投资额合计达3亿元(1万)(合计2万) |
||
行政 区域 |
工作经费补助额度 |
工作任务 |
|||
(四)全市企业推广及引培(24万) |
|||||
全市 |
24万 |
按照市科技局要求,组织开展广州市科技服务业优秀企业案例宣传、广州市科技服务业优秀企业遴选和榜单发布,组织全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引培活动2场(24万) |
|||
经费 合计 |
190万 |
十、服务期
本次征集支撑服务机构的服务期为征集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十一、工作职责
(一)支撑机构(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支撑服务):支撑各区完成创新主体研发活动规范化全链条服务;按要求参加支撑机构遴选和考核等工作;根据科技企业培育有关要求,依托广州科技大脑做好创新主体政策咨询解答和上门服务等工作;延伸支撑机构服务体系,协同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多口径辅导;执行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支撑机构(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撑服务):支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及固投项目跟进工作;根据科技企业培育有关要求,依托广州科技大脑做好创新主体政策咨询解答和上门服务等工作;按要求参加支撑机构遴选和考核等工作;完成区内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相关工作;挖掘并推动区内科技服务业潜力企业“小升规”;组织科技服务业供需对接会;跟进区内科技服务业固投项目进度,分析和预测投资形势,挖掘新增可纳入科技服务业行业的固投项目;执行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全市企业推广及引培工作任务的支撑机构,需按照市科技局要求完成广州市科技服务业优秀企业巡礼宣传、遴选及榜单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引培活动,以及提供必要的智库研究支撑服务。
十二、咨询电话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董观就、雷荣华,联系电话:020-89115425、020-89115387。
2.业务处室:市科技局综合规划处邱一菲、郝伟,联系电话:020-83124030、020-83124129。
3.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