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2023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3年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3号)《深圳市光明区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显示面板企业、上游配套材料零部件企业联合光明区高校、科研院所围绕MicroLED、QLED、印刷OLED等前沿显示技术,偏光片、掩膜版等核心零部件与材料,以及喷墨打印机、巨量转移设备等关键制程设备开展的技术攻关项目。
二、受理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三、受理时间
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8:00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8:0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8:00(工作日);
(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填表声明与保证”页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在提交申报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报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审核通过后,从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3楼326C室产业发展科。
五、咨询答疑
(一)政策咨询:0755-88210453、0755-88211695;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QQ号码:2577372164、手机号码:15889697176。
六、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2023年度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四)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五)资助金额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三)《深圳市光明区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2号)。
二、支持对象、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对象:联合光明区高校、科研院所围绕Micro LED、QLED、印刷OLED等前沿显示技术,偏光片、掩膜版等核心零部件与材料,以及喷墨打印机、巨量转移设备等关键制程设备进行技术攻关的显示面板企业、上游配套材料零部件企业。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按照市级主管部门支持总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500万元。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主体应为攻关项目主要参与方,光明区高校、科研院所、光明科学城科研团队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五)申报单位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展联合攻关,立项时间以联合攻关项目合作协议落款时间为准。
(六)获得市级资助已实际到账。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
(四)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市级资助到账凭证、资金下达文件。
(六)联合攻关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七)其他资料,如有必要补充的情况说明等。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线填报,第2至7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8:0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7月30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8:00(工作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3楼326B室。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0453、0755-88211695。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办理流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线上初审--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款。
八、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2023年度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不得委托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四)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五)资助金额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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