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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的通知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及行业组织: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开展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深圳市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操作指引》申请条件的企业及行业组织。

  二、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三、申请材料

  具体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操作指引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低空经济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低空保障、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相关链上企业。

  二、申报方式

  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登记通知为准。

  三、登记要求

  企业申报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登记,必须满足: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低空保障、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相关链上企业,近一年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且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申报登记企业的低空经济相关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占企业总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

  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申报龙华区低空经济行业组织登记,必须满足:

  (一)注册登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科研、服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主要从事低空经济领域研发的实验室及其他科研单位及从事为低空经济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协会,近一年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且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登记申报及管理

  登记申请时间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发布时间为准,经发布公告、企业及行业组织申报、材料接收、材料审查、征求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确定登记企业及行业组织名单。

  通过登记的企业及行业组织名单,累计最高登记有效时间三年,期满后,须重新申请登记。

  对于有效期内的登记企业及行业组织名单,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迁移等与登记标准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填报变更登记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企业及行业组织是否仍符合登记标准,对于不再符合登记标准的企业及行业组织,作调整出登记名单处理。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申请书》。

  (二)《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情况表》,《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变更登记情况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及行业组织提供)。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及行业组织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包括自有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

  (六)申报低空经济登记的企业及行业组织需提供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已纳统的还需提供近两年的统计数据资料。

  (七)申报低空经济登记的企业及行业组织需提供上两个年度纳税证明(若企业及行业组织成立不满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纳税证明)。

  (八)其他需要补充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发布公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及行业组织申报:申报企业及行业组织应根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封装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定地址。

  (三)材料接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

  (四)材料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

  (五)专项审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征求意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报企业及行业组织拟通过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予以认定。

  (七)对外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通过低空经济企业及行业组织登记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审查,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异议提出者。

  (八)审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相关程序确认最终登记企业及行业组织名单。

  七、受理时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年受理,集中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八、附则

  本操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致。执行期间,可根据通过登记企业及行业组织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操作指引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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