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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释放新质生产力潜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工信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4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全域全时高水平应用,立足智能场景的前沿关键技术与前瞻发展趋势,将龙岗打造成为计算产业全球“制高点”、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性应用“首发地”,全力创建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应用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人工智能关键要素供给

  (一)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算力购买。支持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租用非关联方的智能算力资源(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在工业、政务、医疗、金融、教育、法务、交通、文旅、科学研究、城市管理、便民服务等领域进行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将企业按年营收金额分为五类分别给予不同额度上限补贴,并鼓励使用本区算力和国产算力,通过算力券的形式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算力服务费用划分不同梯度比例给予补贴。对经认定为重大人工智能项目的,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算力服务费用按比例给予额外补贴。同时探索以计算资源换取股权的算力作价入股方式进行算力扶持的途径。

  (二)支持自主开发大模型。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核心算法研发,研制全栈国产化的通用大模型,对区内开发大模型的人工智能企业和高校院所取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经核准通过后,每个企业、高校院所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对性能先进且成功通过国家大模型备案登记的前十名,经核准通过后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购买国产化大模型。支持企业购买已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大模型,进行大模型应用场景开发和推广。对象与模型供应商签订模型采购服务合同后,可按要求申领模型券,单次申领模型券金额最高不超过模型服务采购合同额(含模型私有化部署费用、云化部署费用、API调用费用以及大模型一体机中大模型部分费用)的30%。同一合同仅能申领一次模型券,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累计申领和兑付模型券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与多家模型供应商签订模型服务采购合同的,可在合同签订后分批登记申领、使用模型券,每个自然年度申领、使用限额累计计算。

  二、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

  (四)支持人工智能软件应用示范项目。支持人工智能与金融业、制造业、商业、物流、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教育、交通、医疗、园区等领域融合应用,对入选上级部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优秀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0万元扶持。

  (五)支持四上企业人工智能等方向数字化转型场景。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等“四上”积极围绕人工智能等方向进行数字化转型。建立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龙岗区优秀数字化产品项目库,支持企业优先选择项目库内产品进行数字化转型,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支持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鼓励企业优先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支持获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积极围绕人工智能等方向的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方案进行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产业链相关环节,对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扶持,扶持比例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七)支持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制定。支持软件企业制定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对软件企业积极主导制定并公开发布人工智能领域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给予不同排名的主导制定单位相应的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获得该项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八)支持重点软件企业认定。鼓励人工智能企业认定“白名单”。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积极申请成为国家及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对经认定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或纳入“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录”的软件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

  (九)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人工智能类的互联网和软件企业成长壮大。对企业营业收入总额首次超过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扶持;企业营业收入总额首次超过1亿元,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企业营业收入总额首次超过5亿元,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企业营业收入总额首次超过10亿元,给予一次性最高400万元;对营业收入对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速达20%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进行奖励,按企业营收增量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支持人工智能产品首版次销售。支持纳入“首版次”人工智能领域软件产品目录。支持软件企业积极开发符合人工智能领域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人工智能软件产品或服务,并实现首版次销售,制定《龙岗区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实现首次销售后1年内审定到账额的2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对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扶持项目的企业,按所获扶持金额的30%予以配套扶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十一)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租用产业用房。降低人工智能企业产业用房租金成本。对在龙岗区租用区属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具有人工智能能力的软件及互联网企业,按照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享受租金折扣优惠。对在龙岗区租用产业用房(非创新型产业用房)且在我区无自有产业用房的,2020年1月1日之后在龙岗区注册的规模以上软件及互联网企业,对租用产业用房上年度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租金部分,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最高5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上年度营收超1亿元的企业可补贴面积提高至2000平方米。

  (十二)支持人工智能公共平台建设。制定龙岗区模数空间建设方案,打造要素齐全、服务精准、生态丰富的人工智能专业空间,打造人工智能孵化基地,带动孵化创新型人工智能企业在龙岗集聚。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等在龙岗区建立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公共平台,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公共平台的所属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获得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公共平台的所属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十三)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重大活动开办。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通过市场化方式,在龙岗区举办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相关大赛、论坛、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等活动,按活动审计金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活动不超过50万元。

  (十四)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人才集聚。加大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扶持力度,支持人工智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博士后人才、优秀毕业生来龙岗创新创业。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发展人工智能学科,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环节。

  (十五)支持加大人工智能产业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人工智能产业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重点支持智能算力发展和应用,促进对各类算力资源的建设及引进,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算力载体、算力设备、算力平台等的投资建设。

  五、附则

  (一)对影响龙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二)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三)本措施实施前出台的其他支持产业发展规定与本措施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措施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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