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申报
关于开通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现已开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18:00。
二、企业登录“ i 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进行确认信息。
三、本次开通的是对2022年月度(不含2022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3年2月月度纳统入库企业的资助。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度)》。
四、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8日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度)
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纳入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四、资助条件
(一)申请本项目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2022年月度(不含2022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3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以上均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
5.截至项目开通时仍在南山区规上工业企业库统计(以统计部门查询反馈信息为准)。
6.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3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3年1-12月累计快报产值同比正增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资金拨付流程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资金拨付流程具体如下:
(一)企业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确认信息;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三)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统计关系、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四)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批;
(五)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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