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分项资金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申报
关于开通2024年度新引进企业(金融)人才安置补贴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分项资金新引进企业(金融)人才安置补贴、外资项目奖励、招商推介活动资助等项目将于近期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新引进企业(金融)人才安置补贴项目: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8:00。
(二)外资项目奖励、招商推介活动资助项目:2024年5月10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8:00。
二、申报方式
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即可浏览并进入相关项目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扶持措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分项资金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2024年度)
为优化辖区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落户我区,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及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对举办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的承办方,按审计核定的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在展会、峰会等活动中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的主办方,按审计核定的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及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对举办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的承办方,按审计核定的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二)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及企业在展会、峰会等活动中开展推介南山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产业等有明确主题的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宣传推广和招商推介活动,按审计核定的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的资助。
(三)上述支持的费用是指对符合条件并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费用、场地布置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翻译费用、摄影摄像、会议服务费用、宣传推广费用(线下媒体宣传、线上平台宣传、户外广告宣传、视频制作以及资料设计印刷费用)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业且为活动的举办单位。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活动以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为主办单位、联合主办单位或支持指导单位。
2.活动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且经本资金主管部门事先报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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