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4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等项目即将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2024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2024年5月14日18:00;
(二)2024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2024年5月14日18:00。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科技创新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科技创新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28日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等赛事获奖的企业或团队,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上年度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的企业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二、资助标准
对上年度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以下简称“国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且注册地位于南山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团队,对应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以下简称“市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对应一、二、三等奖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三、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上年度在国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且注册地位于南山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团队。
1.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或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股东且占股总额超过50%以上,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
(二)上年度在市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
1.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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