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广州市居民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项目申报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现开展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5月8日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4年5月20日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至我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报指南
一、工作依据
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
2.《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对2023年度营业额(不含税,下同)同比2022年度营业额增长超过2000万元的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企业,年营业额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行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行业代码为8010家庭服务、8030洗染服务、8040理发和美容服务),且实际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家政、洗染、美发行业的企业。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请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三)企业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括企业2022年、2023年的年度和每月度不含税营业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信息);
(四)企业开户材料(开户登记银行回单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可以印证企业银行账号的材料)。
五、申报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申报企业于2024年4月25日至5月8日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
(二)各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在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核准确认。各区于5月20日前将初审意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
六、其他
本奖励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可根据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奖励金额进行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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