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资金补贴项目申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贷款担保资金补贴等四个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有关要求,为精准扶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发布《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资金补贴申报指南》《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贷款担保资金补贴申报指南》《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科技保险资金补贴申报指南》《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投融资奖励申报指南》。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18日
光明区2023年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资金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深光科创〔2020〕66号);
(二)《光明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1〕2号);
(三)《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银行合法获得新增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并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项目之日前结清本金与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
(一)科技孵化贷: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下,本批次累计可申报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本批次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成长贷: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含)以下,本批次累计可申报科技成长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本批次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限人民币贷款,限企业名义贷款;
(四)申报主体同一事项符合光明区多项经发资金支持政策的,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请或者多头申请经发资金资助;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上一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含),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等企业;
(二)申报主体在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登记链接:https://203.91.35.34:8443/login);
(三)申报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四)申报主体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五)申报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登录链接:https://203.91.35.34:8443/login)在线填报申请表;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进行手写签字;
(四)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等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六)贷款银行出具的日期在规定范围内的借款合同,相关放款、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七)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详见附件1);
(八)办公场地为申报主体自有物业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非申报主体自有物业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需覆盖贷款合同起始日至补贴申报日(涉及多份合同的需完整提供);
(九)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
(十一)承诺书(详见附件2);
(十二)区科技创新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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