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申报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为促进我市住宿、餐饮、家政、美发、洗染等行业转型升级,现开展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至2月23日(星期五)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详见附件5)。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4年3月5日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至我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1日
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依据
(一)《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
(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 。
二、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企业建设及升级改造。
对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家政、美发、洗染企业新设或升级门店、数字化建设、中央厨房建设等基础设施软硬件投入等费用超过100万元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1.新设或升级门店:新设门店或门店升级改造建设,打造具有品牌特色的消费场景;
2.数字化建设:在主营业务运营管理中应用数字技术,建设集下单、优惠派送、咨询发布、结账等于一体的私域运营平台;
3.中央厨房建设:中央厨房、食材加工配送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的建设和更新改造。
(二)美食集聚区建设。
对餐饮门店数量或营业面积占50%以上,具备一定特色的美食街区(集聚区)项目建设,对项目的基础设施软硬件投入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家政平台对接建设。
支持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政“安心服务证”项目,与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市家政平台”)对接信息系统,实时共享家政服务数据。已有自建家政服务信息系统的企业对接市家政平台,每家企业给予不高于企业软件、硬件等总投入的50%,金额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补助;企业新建家政服务信息系统并对接市家政平台,每家企业给予不高于企业软件、硬件等总投入的50%,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企业。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方向(一)“企业建设及升级改造”申报主体2023年营业额应达200万元以上。
(五)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的主体联合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建设主体需与项目申报主体一致,即项目相关协议、支付凭证和发票的主体需与申报主体一致。
(二)项目须在2023年竣工完成,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内。
(四)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五)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
(六)申报方向(一)1“新设或升级门店”的项目,新设或升级门店数量需超过3个或累计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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