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岗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申报
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2022年6月27日版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23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网上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书面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项目名称: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实际投入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场地费用补贴、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27日
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申报办理细则
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
二、资助范围
领军人才为企业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企业在龙岗区正常运作。已获得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资助和场地费用补贴的企业,且未超过政策扶持年限要求,费用发生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温馨提示:本项目最长分五年(初次受补贴费用发生时间起算)发放,请各企业核实本次申请是否在补贴范围内。
三、资助标准
场地费用补贴(含场地租金、装修、物业管理等费用补贴)。对创业领军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 给予最高3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按照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其中装修费用不超过场地费用补贴的1/3,场地装修标准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
(二)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助意见,形成资助清单。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
(三)主管部门对审核结果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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