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岗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资助申报
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2022年6月27日版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23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网上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书面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项目名称: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实际投入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场地费用补贴、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27日
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办理细则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实施细则》2022年6月27日版
二、资助标准
1、团队项目配套资助。按上级认定单位实际拨付到账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根据企业团队项目研发进展、企业运营、产业化等实际情况评估后分批拨付。
2、非企业类团队资助。按上级认定单位实际拨付到账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根据团队项目研发进展情况分批拨付。
三、资助条件
1、团队项目配套资助。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团队创办的企业,且在上级认定的团队项目实施期内,企业正常运营且研发、办公等主要场地在龙岗区,研究方向符合龙岗区产业发展导向并具有市场化潜力。申请资助时,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企业中合计占股不低于20%(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
2、非企业类团队资助。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团队的托单位,注册及运作场地在龙岗区,且在上级认定的团队项目实施期内。
审核方式:
1、团队项目配套资助。核准制。以立项合同、到账凭证、第三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发票凭证等为准。
2、非企业类团队资助。核准制。以立项合同、到账凭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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