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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产业】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于12月22日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6日
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现代时尚产业是龙岗区“11+2”集群产业之一,龙岗区黄金珠宝、家具、眼镜、服装、钟表、内衣、皮革、化妆品以及工艺美术等时尚产业,正在向技术高端化、创意多元化、产品时尚化、品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深府办〔2020〕4号),《深圳市培育发展现代时尚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现代时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2026年以前,将龙岗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辐射力的时尚产业制造展销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成为深圳东部时尚消费和活动中心,擦亮“横岗眼镜”“龙岗家具”“李朗珠宝”“三联玉石”等区域品牌,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现代时尚产业集群。
(一)产业能级高质增长。到2026年,龙岗区现代时尚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培育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企业1家,超200亿元的企业1家,超5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亿元的企业3家,超5亿元的企业不少于5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时尚企业,力争引进全国头部时尚企业职能性总部,推动可持续时尚发展。
(二)供需对接数智融合。鼓励服装、家具、黄金珠宝、眼镜等时尚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支持企业以高新技术改造时尚产业,加速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推动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以及生产组织、营销模式、服务方式的创新变革,实现制造智能柔性化和生产服务模式变革。2026年前力争在上述领域新增10个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年度投资额平均不少于2000万元。打造若干个时尚消费品产业特色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布局优化集聚成势。以龙岗中片区作为打造时尚产业集聚核心区域,建设一批高品质、低成本、定制化产业空间,时尚产业企业用房成本切实降低。眼镜“工业上楼”和时尚街区项目,家具龙头总部项目,黄金珠宝特色园区陆续建成并发挥产业集聚作用。
(四)品牌影响力提升。“横岗眼镜”“龙岗家具”“李朗珠宝”“三联玉石”区域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设计驱动型”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到2026年,新增一批本土原创品牌,FAST深圳眼镜时尚周和深圳眼镜设计大赛等活动持续举办。
二、重点领域
(一)珠宝奢品。立足龙岗区贵金属和玉石翡翠设计加工优势,面向“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和创新,支持开发一批国潮新奢品、时尚新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物质和精神消费需求。鼓励黄金珠宝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开设珠宝陈列展览,建设工业旅游试点,打造珠宝直播经济,打通珠宝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二)服饰尚品。围绕服装穿搭、眼镜钟表皮具配饰等,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产品功能、服务模式、制造工艺等升级。促进新兴载体集聚,发展具有潮流文化和先锋时尚特征的精品买手店、时尚街区,鼓励私人形象定制、节日穿搭定制等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扩展现实(XR)、远程试穿等应用发展。探索供给新模式,发展个性化设计、快速化定制平台,构建设计、制造、平台、载体联动、具有可持续特征的快时尚供应链。
(三)智能用品。发展智能家居产业,推动建设智能家居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家居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家居融入鸿蒙欧拉生态,推动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发展;鼓励头部企业研发智能眼镜、AR眼镜、VR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
(四)国货“潮品”。厚植中华民族和龙岗本土文化特征,通过优秀创意和精良制造,鼓励工艺美术创作具有显著城市印象的创意品、伴手礼和数字藏品,共同塑造深圳和龙岗城市IP知名度。加强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和工艺创新,支持开发一批国货“潮品”。支持建设一批传统工艺研究创新基地、大师工作室,支持工艺设计水平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产业集聚成势
1.打造特色的现代时尚产业集聚地。发挥眼镜在全市高度集聚产业优势,加快眼镜“两园一区一镇一谷”产业布局,推动横岗、园山建设全市眼镜设计制造和时尚消费集聚区;发挥龙头家具企业引领作用,加快左右、雅兰、舒达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和招商,推动南湾建设全市家具设计展示消费中心;发挥珠宝生产加工优势,通过优化提升现有珠宝产业园,推动南湾、园山打造全市珠宝设计研发制造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对标世界标准打造时尚消费商圈。高标准打造横岗眼镜时尚街区,打造集消费目的地和标志性城市景观于一体“眼镜+文化+商业”的时尚潮流消费商圈。以大运—中心城、坂田坂雪岗、平湖南等区域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引领性的时尚风范地标,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区内眼镜、珠宝、家具、服装、工艺品等时尚精品在核心商圈开设全球性、全国性或华南区首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3.鼓励时尚头部企业集聚发展。积极推动全球、全国时尚头部企业的总部落户,发挥其对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对于引进区外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或销售收入)达4亿元及以上,并与龙岗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现代时尚职能型总部企业的产业园区,按照每引进1家企业给予产业园区运营方一次性招商引资奖励200万元,每个园区每年获得奖励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4.支持时尚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保障安全生产,实现内涵式发展。大力引导制造业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应用示范标杆项目。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以平台引导带动服务型制造模式提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上一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资助,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促进时尚产业数智化融合发展。探索时尚产业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促进数字化、智能化融入时尚产业生产、运营、管理等不同场景中,形成产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链接。鼓励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强化智慧供应链管理,基于工业品平台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实现企业网上接单能力与协同制造能力无缝对接,促进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实现价值链攀升。对开展数字化转型投入金额30万元以上的“四上”企业,最高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促进时尚生态体系建设
6.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深圳市眼镜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运营,积极引进中国眼镜协会设计师分会落户。3年内培育1家市级时尚产业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参加国家工业设计中心评选,提升时尚产业工业设计主体竞争力。推动时尚行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国内外认证、产品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设计赋能、线上直播展销、产品体验等公共服务平台,对于上述公共服务平台从设立当年连续3年,依次按照项目当年实际总投入的50%,30%和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每年受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7.培育引进时尚高级人才梯队。着力引育一批海内外时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领军人才。依托“深龙英才”等人才计划,培养一批“首席设计师”“工艺美术大师”等,打造高水平人才团队。鼓励区内龙头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培育基地,为时尚企业输送设计和技术人才。鼓励设计师和工匠积极参与国内外资质认定和大型比赛,提升专业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时尚行业技能人才评定,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每年遴选“龙岗眼镜工匠”、“龙岗珠宝工匠”和“龙岗家具工匠”各10名,每人可获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提升品牌竞争力
8.品牌建设引领驱动。深化品牌矩阵建设,加强品牌引领示范企业培育:引进一批全球、全国头部企业总部,助力一批行业优势品牌、培育一批潮流新锐品牌、提升一批老字号品牌,增强国内国际知名度,打造线上线下品牌开拓首选地,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9.支持本土品牌“走出去”。鼓励本土时尚企业“走出去”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一批时尚品牌走向全国各地和海外市场,依托跨境电商助力拓展本土品牌全球影响力。鼓励时尚企业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专业展会、境外展会,按照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费用给予不少于50%扶持。(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10.培育引进时尚行业重大活动。引进国内外潮流时尚活动落户龙岗,吸引国内外知名时尚产品在龙岗发布、营销,推动更多知名高端品牌、新兴时尚品牌集聚。培育旨在扩大龙岗区乃至深圳市时尚产业知名度、促进国际时尚理念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跨界融合、吸引国内外时尚资源向龙岗区汇集的大赛、展览会、交易会、论坛、时尚周等重大活动。对事前到区级部门备案,事后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时尚行业重大活动,连续3年按照承办机构当年实际投入不多于50%给予补贴,单个活动受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强要素保障
1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除引导时尚企业用好现有制造业发展、商贸业和服务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区级专项资金政策外,制定出台时尚产业专项资金政策,对时尚产业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
12.创新产业承载空间。打造若干时尚消费商圈,加快推进眼镜等“工业上楼”计划,建设高品质、低成本、定制化产业空间,切实降低时尚产业企业用房成本,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将总部、研发、高端制造等环节留在本地。依托现有“飞地”园区机制,有序引导确有增资扩产需求无法在深落地的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将增资扩产生产制造环节布局在“飞地”园区,打造“总部+基地”模式。(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1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时尚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认定机制,进一步提升时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建立成果转化、专利培育、商业化开发、防伪溯源、信息服务、设计风险提示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育壮大深圳市眼镜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站,探索建立眼镜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附则
本专项政策所称企业或单位,指实际经营地在龙岗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主营业务为现代时尚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或专业服务等企业、机构或组织。
本专项政策所列扶持措施,同一项目与我区其它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重复支持。有特殊说明的条款除外。
本专项政策自2024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执行期如遇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