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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浦区及南沙区职称评审补贴
广州市黄浦区职称评审补贴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和《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黄埔区对职称人才提供一次性资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 副高级职称:一次性资助4000元;
2. 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资助8000元。
申请条件
1. 从2021年9月27日起,在黄埔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航运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绿色低碳、文化创意等产业单位工作;
2.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 职称证书由广东省核发,并且从事的工作与证书所持职称相符。
广州市南沙区职称评审补贴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南沙区的职称人才可以获得以下补贴和奖励: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延续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文件的通知》,对于副高级职称的人才,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于正高级职称的人才,一次性奖励5000元。
申请条件
1.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经人社部门管理的系列职称;
3.不可重复申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人才复工复产八项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职称人才,奖励标准如下:
1.助理级职称或高级技工,年龄低于35周岁,奖励2万元;
2.中级职称或技师,年龄低于40周岁,奖励4万元。
申请条件
1.新引进并在南沙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
2.在南沙区工作期间取得副高级职称或技师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取得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奖励标准如下:
按照中级职称1万元、副高级职称2万元、正高级职称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条件
在南沙区就业、执业或创业的港澳青年,在申报时已取得广东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便可申请职称提升补贴:
1.就业港澳青年应与南沙区用人单位建立1年以上期限的合法劳动关系,并在该用人单位实际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南沙区;
2.执业港澳青年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实际从事与其执业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6个月以上;
3.创业港澳青年应为港澳青创企业股东,且其企业应在南沙区注册成立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