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软科学研究-深圳市2023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截至24:00)。申报单位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立项资助时,另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2023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申报单位从《2023年度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6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重点课题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一般课题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要求申报单位自筹资金。
(二)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单位须从指定的《2023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选题申报;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应当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非申请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当与项目申请单位约定投入申请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四)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当自主申报,委托科技中介机构申报的,不予受理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同时承担在研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七)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申报安排项目支出的研究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
(八)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非本市研究机构开展软科学课题研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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