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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广东省现代农业“十四五”规划要求深圳加快建设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引领带动区,这些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新方向、新任务、新目标。

  原市经贸信息委等部门2018年出台的《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3月9日到期。为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政策有效接续,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适用对象

  深圳市涉农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农产品稳产保供、质量安全保障等农业相关领域的项目。深汕特别合作区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三、措施亮点

  《措施》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3〕6号)提出的现代农业“科技链、产业链、民生供应链、质量监管链、资金链”五链融合发展思路,系统整合《办法》原有扶持措施以及支撑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深圳国际食品谷、高标准农田、种业振兴以及“米袋子”“菜篮子”考核任务等刚性政策需求,以培育发展“大农业、大食物”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完善民生保障、强化质量管理、加大要素保障,推动深圳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深规划资源规〔2023〕3号)形成相互支撑,初步建立“大农业、大食物”扶持政策体系,力争在“20+8”产业集群之外进一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和产业格局。

  四、主要内容

  《措施》在“科技链、产业链、民生供应链、质量监管链、资金链”5个方面提出15条扶持措施。

  (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级

  1.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针对核心关键技术创新能力不足问题,提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生物育种、新型绿色农业投入品、农机装备及食品装备、精准营养与功能性食品、数字农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针对高水平技术服务平台缺乏问题,提出鼓励设立农业科技领域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按照我市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做相关链接性表述。

  3.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不高问题,提出建设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应用推广科技成果,鼓励销售首台(套)农业装备,加强精准营养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建设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其中首台(套)农业装备按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标准给予奖励,做相关链接性表述。

  (二)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质量

  4.壮大市场主体。针对市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不强问题,提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扩大市场规模,500强企业在深设立总部,支持产业生态主导型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引进其上下游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总部企业引进按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标准给予奖励,做相关链接性表述。

  5.培育农业新型业态。针对农业产业与其余配套产业融合度低问题,提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鼓励种业企业建设育种设施设备,支持开展商业化育种,支持建立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推动种业企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畜禽新品种、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登记的杂交种和常规种、植物新品种认定,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国家、省、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和数字农业技术发展。

  6.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针对农业产业发展空间不足问题,提出支持在市内建设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巩固民生供应全链保障

  7.升级农产品供应体系。针对深圳菜篮子基地高质量发展程度不足问题,提出支持农产品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鼓励菜篮子基地建设。

  8.优化销售物流体系。针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投入低问题,提出支持开发新型农产品仓储设施和基础设施。

  9.提升市场保供能力。针对农产品供应生态不够完善问题,提出保障本市农产品供应及物流配送,强化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支持建设耐储蔬菜等农产品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对保障本市农产品供应及物流配送的涉农企业给予补贴,按照我市农产品保供稳价相关应急预案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传统种养殖险种及地方特色、创新涉农险种,按我市农业保险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四)加强质量安全全程管理

  10.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我市农业全产业链安全监测机制待完善问题,提出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培育推广“圳品”及“粤字号”品牌。

  11.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针对动物疫病防控及病虫害监测不足问题,提出开展动物疫病、农作物重大病虫疫病防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省、市政策文件标准给予补助。

  12.保障粮食生产和安全。针对耕地质量及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提出支持水稻、其他粮食、大豆等油料作物种植,支持撂荒耕地复耕,建设和维护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

  (五)强化产业资源要素支撑

  13.增强人才集聚效应。针对我市高端复合型农业人才缺乏问题,提出支持引进现代农业与食品领域的高等院校或研究生院,鼓励项目团队带各级获奖项目落地深圳,其中院校引进、人才落户的,按我市现有政策资助,相关内容做政策链接。

  14.深化行业交流合作。针对我市国际合作不足问题,提出支持举办农业领域高端会议论坛,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按我市现有政策资助,相关内容做政策链接。

  15.强化财政金融支撑。针对农业企业融资门槛高、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提出鼓励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银行贷款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

  (六)附则

  为加强资金管理,主要明确适用范围、限制申报条件、解释权、政策调整情形以及与渔业相关政策的关系;对本措施施行前符合《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资助条件但未资助的农业项目,按原办法及其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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