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岗区科技金融扶持-龙岗区2023年第二批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申报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上一年主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扶持标准
1.对上一年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8日(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21日—9月13日(请务必留意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审核状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科技创新局——当前可申报项目,扶持项目中选择【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点击进入申报。
企业在申报平台完成填报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过程中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带水印的申报书(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请申报单位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准备一式一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单位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请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见附件2)
(四)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上一年主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1.1)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1.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中注明的“负责起草单位”。如未注明“负责起草单位”,前两名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1.3)经专家组核准后作为国际标准主导制定单位的。
(3)该技术标准上一年已公开发布。
(4)以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件为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国际标准提交:(1)标准发布机构的会员或成员证明及由标准发布机构提供的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文件(验原件);(2)方案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ISO确认的可发布国际标准的组织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
6.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交: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验原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线上申请及纸质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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