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13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22〕9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3〕20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专项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创业资助项目操作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专业资质认证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平台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创新赛事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论坛、峰会等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学术氛围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投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10日
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3〕20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初次认定为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初次认定为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更高层级认定的,按更高层级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单个企业各级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直接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在上一自然年度或本年度被初次正式授予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工信部、省级、市级专精特新证书或通知,以及公示名单。
(五)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线填报,第2至5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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