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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23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申报

资源池是指:为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采集、工业软件、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产品、解决方案或咨询诊断服务的各类服务商集合
发布时间:2023-08-11 10:17:30 区级   项目申报

资助方式:资助金额(5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日期:2023-08-09 /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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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我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源池定位

  资源池是指:为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采集、工业软件、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产品、解决方案或咨询诊断服务的各类服务商集合。

  二、资源池企业范围

  (一)数据采集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数据采集产品的单位。产品包括数据采集装置、工业传感器、具备数据采集能力的工业控制产品以及边缘计算设备等。

  (二)工业互联网网络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网络接入产品及服务,5G、以太网、IPv6等内外网建设,和标识解析服务的单位。产品及服务包括:工业通信网关、物联网模组、交换机、光纤接入设备、工业无线设备等网络设备,以及面向工业企业的网络接入和标识解析等服务。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分为双跨平台、行业性平台和专业型平台。其中双跨平台是指获得工信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行业性平台指实现跨企业生产要素泛在连接,提供供需对接、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平台;专业型平台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为制造业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提供技术赋能的平台。

  (四)工业软件与APP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应用于工业场景的各类软件系统或应用程序的单位。软件产品包括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等软件与APP。软件系统或应用程序应能够支撑实现订单、原材料、设备、产品、物流等工业要素资源互通与优化配置。

  (五)工业互联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面向多个工业场景需求的集成解决方案的单位,如可提供数据采集、自动化实施、软件部署、安全实施等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并具备技术支撑和建设能力的企业。

  (六)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商。是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面向生产运行过程的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的单位。产品及服务包括:边界防护类设备和系统、数据保护类设备和系统、安全监测类设备和系统等安全产品,集成、运维、安全评估、咨询等安全服务。

  (七)工业互联网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提供咨询、诊断、评估等专业服务,培训、对接、推广等公共服务的单位。

  三、扶持措施

  (一)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对于进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追加30万元奖励。

  (二)予以统一公示,并通过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入池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普及推广。

  (三)协助企业对接战略咨询、投融资、人才培训等资源,促进入池企业发展壮大。

  四、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等。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在宝安区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申报主体属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应在宝安区设立分支机构。

  五、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申报书》(附件一)。

  2.《工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汇总表》(附件二)。

  3.《客户列表清单》(附件三)。

  4.佐证材料(标注*号的为必需材料,其余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供),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提供的工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企业技术中心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研发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4)*所提供工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内容页、落款等关键页即可,不少于三份)

  (5)*上一年度的纳税清单或清缴证明;

  (6)*服务客户数量的相关佐证材料;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已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9)附件一中所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于9月1日前报送至宝安区新安街道海关大厦1206室,电子版材料请按照“2023宝安区资源池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bajcjdl@baoan.gov.cn。

  六、补充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完整,因提供不当信息造成法律后果的,申报单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涉及第三方单位用户隐私信息的,应征事先得第三方单位同意。

  (二)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按照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评审和调整。对于后期动态评审不合格的资源池企业,将予以淘汰。

  (三)对已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资源池的企业,发生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业务方向变更的,应参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并提交申请变更请示。

  附件下载:

1.附件一:《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申报书》.docx

2.附件二:《工业互联网产品或服务汇总表》.docx

3.附件三:《客户列表清单》.docx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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