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宝安区2023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项目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每年培育不超过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申报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建设以宝安区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新协同生产模式;
3.申报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9日一9月5日(2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部署,抢抓“双区”建设机遇,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升产业基础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高地,结合宝安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建设工业互联网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创新中心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先进标准研制、知识产权储备,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于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照上级扶持资金的50%,分别给予最高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集模拟产线、展示体验、测试认证于一体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案例发布、技能培训、供需对接、技术交流等创新体验,为工业互联网标准、工业知识、工业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提供中试验证。
支持企业探索制定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标准。对主导制定工业互联网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加强安全防护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好、市场竞争力强的网络安全企业,鼓励其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安全监测、安全服务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IT企业,聚焦工控系统、工业设备、企业云、工业数据等安全核心技术,开展安全模拟仿真、风险评估、安全攻防验证等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培育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标杆企业。
二、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加强标识解析综合二级节点建设。实现具备承载5万家企业接入、标识注册量50亿以上及每月千万次解析查询的服务能力。开发完善综合节点与通用工业软件的接口工具,增强节点与工业软件的连接便利性。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联合区内企业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加快推动标识解析行业二级节点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行业二级节点,促进行业内产业链价值链关联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对年度新增注册量超20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0万次的区内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二级节点建设项目,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1:1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三、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面向电子信息、电气机械、智能装备、高端模具、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打造细分领域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打造百亿级交易额的大型平台。对同时达到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客户数量3000家以上、平台服务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区内平台,分级分层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建设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面向特定技术领域,围绕特定工业场景和前沿信息技术,建设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赋能。对客户数量达到100家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争创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鼓励我区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双跨平台”,给予1000万元奖励。积极引进“双跨平台”企业,对落户我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在我区从事双跨平台业务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为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提供展示、培训、技术交流等服务,促进平台供需精准对接和协同创新。对建成模拟产线及具备工业智能、数字孪生、工业增强现实等应用试验验证功能,且提供实物展示及沉浸式体验展示场景的推广中心,每年遴选1—2家,给予投资额50%、最高1500万元的资助,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的50%,获得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资质的给予优先支持。
四、发展壮大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建设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数据采集、工业软件、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各类解决方案及咨询、诊断等专业服务。鼓励服务商开发低成本、易部署、易运维的产品,助力制造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每年遴选不超过30家优秀服务商入选资源池,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支持资源池内服务商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追加30万元奖励。
五、引导企业广泛应用工业互联网
支持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工业设备服务等关键环节,部署应用低成本、模块化的云化软件和系统,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每年支持不超过2000家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对上云上平台的企业,按照平台或工业软件当年度收取费用的30%给予最高5万元的消费券补贴。
鼓励企业深度应用标识解析体系。引导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创新应用,助力企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对标识注册量超1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高端模具等重点产业培育应用标杆企业,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区内企业广泛应用工业互联网。鼓励企业探索“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开发建设,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
六、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智能化转型
鼓励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推动工业软件、工业云、信息安全系统等工业互联网产品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在工厂的集成应用,打通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全流程数据链,建设一批执行精准化、管理信息化、运营网络化的智能工厂。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孪生、信息物理系统等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推动各工厂之间技术共享、产能共享、服务共享,建设以宝安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新协同生产模式。每年培育不超过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七、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
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核心集聚区。加快深中通道门户区工业互联网示范区规划建设,吸引工业互联网重大平台项目落地,加快汇聚工业互联网高端创新资源,打造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引领,以工业软件、工业设计和工业智能为核心的“1+3”新型工业数字化生态体系,推动形成以深中通道门户区为核心、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平台赋能+协同制造”联动发展模式。争取若干市级重大平台项目落地,招引较大规模、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企业。
打造“5G+工业互联网”园区。鼓励区内企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利用5G技术对现有产业园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在园区范围内开展5G+智能工厂、5G+智慧物流等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建设以设施数字化、管理可视化、产业智能化、服务智慧化为重点的现代化园区。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
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五金塑胶等产业,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工业互联网企业组建联合体,聚焦“订单、成本、质量、交期”等核心业务,开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个性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探索。对于区内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通过国家或省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验收的,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
八、加强工业互联网产融精准对接
提升金融服务能级。依托金融超市融资平台,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深度对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带动作用,推动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建立规模20亿元的工业互联网投资基金,加大对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支持力度。对获得区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股权投资的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按其获得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获得其它股权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企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探索建立基于生产运营数据和供应链数据的企业征信机制和融资模式,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对促成制造业企业年度融资超过10亿元的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九、健全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培养体系
加大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面向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工业互联网先进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培养工业互联网企业技术人才、高精尖人才;每年认定不超过2个面向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的实训基地,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资助。
多渠道引进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鼓励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参与“名企高校行”等招聘活动,组织工业互联网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公益招聘平台招引人才。举办创新创业等赛事,鼓励境外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和高端人才团队落户宝安。
强化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服务保障。制定完善人才政策,将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纳入我区人才评价体系,开通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人才在奖励补贴、子女入学、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纳入我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十、深化工业互联网交流合作
发挥工业互联网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搭建政府、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间的沟通交流平台,组建工业互联网高端智库,开展技术交流、技能培训、供需对接、标准研制等各类活动。经区业务主管部门考核达标,给予协会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打造工业互联网高端活动品牌。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空间资源对接会、项目专题洽谈会等投资推广活动,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大赛、大会、展会、论坛,汇聚全球顶级产业资源,提升宝安工业互联网示范引领作用。
本措施有效期1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另行发布,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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