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深圳市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从以往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在距离申报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4日
2023年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的领域
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500亿、100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3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三、资助的项目类别
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对2021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四、奖励的费用范围
不设奖励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额度根据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数量情况确定。
五、奖励项目数量数量、方式及标准
(一)奖励数量。无数量限制,满足条件即可获得奖励。
(二)奖励的方式及标准。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企业2021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的企业奖励300万元,首次突破500亿元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企业奖励2000万元,一次性突破多个档次,按照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2021年1-12月快报数据为准)
六、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企业2021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选择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系统填报,无需再上传电子版);
(二)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且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或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证照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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