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23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社会公益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申报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社会公益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社会公益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的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基础研究扶持项目需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MB2C453778444210302M001),请仔细阅读页面上方的操作指引并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申报时需对应社会公益科研项目(基础研究扶持)的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提交申请材料。注意:因申报系统暂不稳定,请按照申报书样本进行填写,并以附件形式提交申报书。
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添加QQ群(QQ群672173036)进行咨询。
二、受理项目
社会公益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
三、受理时间
2023年7月12日9:00-2023年8月2日18:00
四、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申报条件
申请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区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必须是申请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
(四)项目负责人为博士后在站人员的,需提供合作导师签字的单位承诺函;
(五)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能提供良好的科研用房及仪器设备;
(六)有合作单位的,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提供合作协议书,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协议书中须注明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申请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资金分配比例大于等于单个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2.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区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七)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只能申请 1 项基础研究项目;
(八)申请项目如获资助,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
(九)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资助标准: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经评审通过的,对优秀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每项30万元资助,对一般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资助。每年资助的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10项。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1日
为你推荐
-
项目申报200万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项目结束时间:2024-11-7 -
项目申报5000万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结束时间:2024-11-3 -
项目申报1.4万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项目结束时间:2024-10-20 -
项目申报88万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结束时间: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