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宝安区支持发展楼宇经济-2023年宝安区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
为产业转型升级,宝安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鼓励区外总部企业、金融业、专业服务业、软件信息业及其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落户本区域高端写字楼宇,对区外新落户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号,以下简称《措施》)、《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1]21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拟按程序开展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入驻高端写字楼宇,首次装修改造办公空间的,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统的企业。
(二)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区内存量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以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册或新迁入宝安区的其他企业)。
(三)入驻楼宇符合《操作规程》第一条高端写字楼宇认定条件。
(四)入驻企业租赁合同需在各街道进行备案。自《操作规程》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备案。本操作规程印发之日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备案。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7月14日一8月2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16日一8月4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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