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申报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综合贡献奖励)。
二、申报对象
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申报时间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四、申报条件及标准
对申报本项目的年营业收入前10名的机构,按年营业收入每满5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五、申报网址
申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700755170204442111589000。
六、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开户银行和账号复印件;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资质证明(验原件);
(六)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机构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上级政策扶持标准的项目,优先向上级部门申请,对已获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三)本奖励事项所称营业收入,是指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形成的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其中代收代付部分按50%计算,并以区人力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的数据为准;
(四)本奖励事项所称年度为自然年度,扶持金额向下取整到元。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申报机构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的,由区人力资源局责令退回已发放资金,并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下载: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业务办理指南(2023版).docx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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