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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入职养老机构最高补贴1.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5-18 09:49:45点击率:10
【深圳商报讯】(记者 罗凯燕 通讯员 张雪阳)近日,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依法登记备案或持有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包括“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补贴”补贴的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毕业3年以内进入我市养老机构,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岗位或养老护理技能岗位工作累计满3年,申请期间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养老护理技能岗位工作,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养老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下同);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院校、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证书和国家认可的与所从事岗位相关的职业证书。
申请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的对象,需同时满足:在养老机构内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技能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期间仍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与养老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取得国家认可的养老护理相关职业证书。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如同时符合入职补贴与岗位补贴申请条件,可同时申请享受入职补贴与岗位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5万元。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属养老机构申请,由养老机构向机构所在区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市属养老机构向市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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