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申报
关于开通2023年度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23年度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拟于近期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确认和提交收据。
二、登录平台确认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5月5日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确认。
三、资助条件及详细指引:
详见附件2《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3年)》。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04月17日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措施--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3年度)
为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资助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5、2021年月度(不含2021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2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限、区外迁入,不含转库);
6、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库统计;
7、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2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2年1-12月累计快报销售额/营业额同比正增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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