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民宿稳增长补助-大鹏新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
大鹏新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发放民宿稳增长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3),请新区符合条件的民宿自愿申报稳增长补助,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采用“线下申报,线下验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表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逾期申报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3: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发放民宿稳增长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大鹏新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大鹏新区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条件开办的民宿;
2、申报前仍正常经营,并于2022年4月12日前已在办事处办理了登记备案;
3、配合新区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要求,2021年以来未被立案处罚的民宿;
4、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5.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民宿(并提供完整的对公银行账号信息)。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民宿登记备案回执复印件(在办事处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的登记备案);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信用报告;
“深圳信用网”网址:www.szcredit.com.cn。注册并登录“深圳信用网”网站,查找本民宿企业相关信息,点击“下载公共信用报告”,免费下载“完整版信用报告”。
5.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申报,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以上所有提供材料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均需提供一式两份,按1-6的顺序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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