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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2021年度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是政府为促进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包含有入选百强企业奖励、工业增加值奖励、企业上市资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等27个子项目;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将予以50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2-12-06 16:54:51 宝安区   房租金   产业用   项目申报   政策性   产业发展   补贴   专项   年度   科技   2021

资助方式: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日期:2022-12-5 /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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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2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入驻条件,企业(机构)获准入驻其他产权政策性产业用房的,给予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在宝安区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机构。

  (二)企业(机构)符合《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

  (三)租赁期间正常缴交租金等费用,履行租赁协议。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2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5日一1月1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2月5日一1月11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七、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784886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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