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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计划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2022年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申报

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是龙岗区人力资源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而发起的一项人才计划。该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一定的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22-12-02 11:13:01 区级   深龙英才   人才计划

资助方式:

组织部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等

申报日期:2022-12-01 /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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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认定管理,规范深龙英才任期考核工作,根据龙岗区相关人才政策规定,我局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开展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的申报工作,办理指南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翰超,电话:0755-28938003)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申请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申报指南

  为加强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认定管理,规范深龙英才任期考核工作,根据龙岗区相关人才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对象

  经区科技创新局认定的深龙英才,包括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类。创新人才是指在龙岗区工作的深龙英才,创业人才是指在龙岗区创业的深龙英才。

  二、考核时间

  在我局受理并认定的人才需在深龙英才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任期考核并递交纸质文件(本通知发布前到期的可按本通知正常申报)

  深龙英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自深龙英才证书有效期起始日期起算。深龙英才人才任期考核应在区科技创新局通知规定时限内提交任期考核申请,未按通知时间要求提交任期考核申请的,不予考核。

  三、考核主体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本部门认定的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工作,人才用人单位负责配合实施。人才任期内更换单位的,由现用人单位配合实施。

  四、考核评价内容及方式

  (一)用人单位考核

  深龙英才按照本指南要求,根据本行业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和业绩评价标准,撰写任期工作报告。深龙英才用人单位就人才任期工作报告进行评价并签署意见,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业绩贡献两方面,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道德品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2.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3.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业绩贡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人才的创新价值、工作能力、科研成果、产业贡献、荣誉奖项、学术影响、人才培养、科学普及和团队建设等情况。

  (二)受理单位考核

  符合本指南第五点的所有申报条件。

  五、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在申请任期考核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首个任期内每年度平均在龙岗区工作大于6个月;

  3.申请考核前在龙岗区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个人所得税不少于3个月;

  4.申请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5.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仍在团队创办企业或依托单位从事创新创业工作;团队创办企业且企业获得上级无偿资助的,可不受本条1、3限制。

  6.符合深龙英才认定时的专属条件。

  (二)创业人才在申请任期考核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在龙岗区从事经营活动;

  3.申请考核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4.创业人才是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

  5.符合深龙英才认定时的专属条件。

  (三)用人单位评价结果为合格。

  六、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需提供:

  1.龙岗区深龙英才任期考核申请表;

  2.任期工作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深龙英才证书;

  6.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7.龙岗区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证明;

  8.深圳市社会保险申请人近五年参保缴费明细表;

  9.考核申请表中对应的申请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文献、论文等);

  10.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11.符合初次认定项目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其他证明材料。

  以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成员认定的还需提供:

  1.认定时所依托的创新创业团队在职证明(带头人签字);

  2.上级无偿资助合同及验收材料。

  (二)创业人才需提供:

  1.龙岗区深龙英才任期考核申请表;

  2.任期工作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深龙英才证书;

  6.企业股东股权信息;

  7.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8.深圳市近三个月的社保参保缴费清单;

  9.考核申请表中对应的申请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知识产权、文献、论文等);

  10.符合初次认定项目类别的证明文件;

  11.其他证明材料。

  七、材料装订及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提交至邮箱:

  kczx@lg.gov.cn审核,通过后按邮件回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胶装成册并在书脊处加印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一式两份,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邮寄至: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7楼711室。联系人:李先生、宁女士,联系电话:28938003。

  深圳市杰出人才、外籍人才或因超龄无法缴纳社保的人才,不受相关社保条件限制,所在用人单位(所创办企业)应当出具人才在职证明。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母子公司,视为同一用人单位。

  本指南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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