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95号,下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单位)应仔细研读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完成申报,并切实承担初审责任,在受理纸质材料时务必核对原件,确保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认真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各区汇总辖区企业申报材料后,于11月17日前出具有关推荐文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式2份)报送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三、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均应对申报材料留底备查。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10日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的,切实推动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的生产、研发、科技和产业化应用的茧丝绸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不含)。
二、支持方向
1.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在广东蚕桑主要产区推动蚕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立适合机械化作业、自动化操作的标准化蚕桑种养体系,推广水肥一体灌溉、病虫害防控、桑叶选储保鲜、小蚕共育大蚕集中饲养等技术。发挥丝绸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公司+基地”等模式,调动农户积极性,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培育推广全龄饲料工程化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
2.蚕桑良种选育。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发培育优质蚕种和适合机械化的耐伐桑树品种。构建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蚕桑种业发展模式。
3.蚕桑产业化应用。坚持立桑为业,鼓励桑叶、桑果、桑枝、蚕蛹、蚕沙、蚕丝等开发和利用。打造丝绸面料精品工程,鼓励精品蚕茧、精品生丝发展,推动功能性、高品质面料开发,做大做强广东丝绸产业链。
4.保护利用丝绸文化遗产。对有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广东特色的丝绸产业传统技艺进行保护传承。
5.技术改造和绿色生产。支持茧丝绸生产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优化生产流程,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鼓励智能化养蚕煮茧和缫丝织绸,打造蚕桑丝绸产业绿色供应链。
三、支持方式和时间范围
1.采取事后奖励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投资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2.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建设内容(以发票时间为准),且未获得过其他任何层级的财政资金支持。
3.企业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不可申请多个方向。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入库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2.地市商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并组织完成项目评审。
3.出具推荐文件,统一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处)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4.省级对地市评审通过并推荐入库的项目进行复核,根据资金盘子和申报情况制订资金分配计划(因素法分配),公示下达财政资金。
五、企业申报材料
要求A4打印,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章标记与原件一致:
1.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正本或副本、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
2.目录(标记页码)。
3.《资金申请表》盖章版(附件1)。
4.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营业范围)。
5.企业介绍。应说明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对行业的推动情况、近三年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有欠缴应退还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6.申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投资情况、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7.支出清单和申请金额。应详细列明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支出清单,附发票编码。申请金额不应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投资支出的40%。
8.信用中国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单位信用信息。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的①行政处罚信息(车辆违章信息不需要)、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需3项齐全)。
10.有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能充分证明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附件2)。
12.申报单位财务状况。如最近的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
企业多方向申报的,每个方向提供一份项目申报材料。
六、地市的推荐文件
1.推荐文件原件(盖章版)。
2.项目评审文件,包括①资金使用的过程性文件;②第三方机构评审报告(包括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内容);③企业申报文件(需①②③齐全)
七、地市的项目评审
应聘请第三方机构(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商协会)开展评审工作,一般包括如下步骤:
(一)符合性审查
仔细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通知各项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不符合支持对象及其条件要求。
2.不符合支持方向。
3.申报单位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如欠缴财政资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违法失信企业。
4.重复申报。
5.伪造材料。
6.材料不全(申报材料缺项)。
(二)专家评审
由第三方机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打分。
(三)现场核查
对通过评审的全部项目,应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申报单位是否合法登记、申报书材料是否属实、项目是否达到申报要求、评估项目实施是否达成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资金下达
待财政部、商务部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工作通知下达后,省商务厅将根据实际支持内容和资金额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资金使用安排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使用计划至各市,由各地市执行资金拨付程序。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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