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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汇总!还没完成高新认定复议的赶紧申报!

  深圳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汇总!还没完成高新认定复议的赶紧申报!

光明区高新认定复议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09日-10月14日

  受理范围:光明区申请2022年度第二、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获得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七)优先推荐光明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的优先推荐)。

  (八)其他可参加复议筛选企业,包括:参与国家级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其他对评审有异议的企业。

宝安区高新认定复议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4日

  受理范围:宝安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70分及以下)。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拥有已授权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五)国家、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六)宝安区上市公司;

  (七)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八)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九)宝安区“四上企业”(综合考虑“重新认定未通过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销售收入大、增速快的企业)。

龙岗区高新复议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受理范围:龙岗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年度财审报告为隔年出具及备案不符合要求被否决的企业

  (五)获得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七)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八)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九)龙岗区“四上企业”

  (十)综合考虑“重新认定未通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销售收入大、增长快企业以及其他综合评价较高的企业。

罗湖区高新认定复议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09日-10月17日

  受理范围:注册地在罗湖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二、三批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标准:

  原则上专家评审明显错误的企业参加复议。明显错误包括:

  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2.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3.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其他优先复议标准:

  1.有I类知识产权。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企业。

  3.罗湖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营收、纳税高的企业优先推荐)。

  4.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企业。

  5.专精特新企业。

南山区高新认定复议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

  受理范围:南山区申请2022年度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拥有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六)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七)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八)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福田区高新认定复议

  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0日

  受理范围:注册地在福田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推荐的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六)福田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的优先推荐)。

  (七)其他可参加复议筛选企业,包括:拥有2018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与国家级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等;其他对评审有异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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