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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_示范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2-08-22 11:57:07点击率:96
2022年广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
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申报条件
(一)“数字领航”方向申报主体为在广东省内注册且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提供证明),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并由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三)对于已列入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