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
- 2024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第二批)申报2024-11-04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11-04
- 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执委会关于征集科技产品赛事应用的通知2024-11-04
- 【项目公示】2024年11月4日广东省各项目公示汇总(附公示名单下载)2024-11-04
- 【项目申报】2024年11月4日广东省各项目申报通知汇总2024-11-04
- 【项目公示】2024年11月1日广东省各项目公示汇总(附公示名单下载)2024-11-01
坪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确保城区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措施。
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1.延期复工支持。坪山区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工业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至2月20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延期至3月1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以上年度十二月缴交社保数为准)。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省、市、区相关规定时间之后,从疫情高发区返回深圳的员工,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资助,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区人力资源部门搭建灵活用工调剂平台,支持未复工企业组织富余劳动力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流动,缓解特殊时期劳动用工矛盾。
2.租金支持。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企业上半年每月租金可以延期三个月缴交。鼓励倡导辖区非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适度减免物业租金或协商延期缴交租金。
3.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对自有资金不足,利用银行贷款采购原材料的企业,对新增贷款金额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等形式收集企业的金融需求,对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金融机构,本年度银政合作予以优先考虑。
4.防疫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复工的工业企业,自行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按照不超过100元每人的标准,对购买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保障企业员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辖区农贸市场、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的,按照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优化政府服务
5.办税服务。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6.社保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7.海关通关服务。加工贸易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捐赠或被征用加工贸易货物的,海关可凭企业报告的货物品名、数量、捐赠(征用)单位等基本信息,予以登记放行,事后补办申报手续;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可以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8.行政服务。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服务大厅开通双向快递服务,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企业邮寄纸质申报材料,行政服务大厅寄回办事结果。简化2019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审核流程,2020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鼓励企业科研攻关
9.科研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坪山区企业在检测试剂、抗病毒药物研发等方面取得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技术突破,产品获得广泛应用,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研奖励的项目,按照其获得资助的金额给予50%的配套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四、附则
10.其他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否则将取消获得坪山区相关产业政策资助资格。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注册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申请本政策资助奖励部分的,由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认定,并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当年申请,当年发放。
本政策由坪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特讯提供以下服务: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优惠政策】【国家高新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创客创业资助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深圳中小微备案】【委托无息借款项目】【知识产权贯标申请】【企业培育项目资助】【创客空间项目申报】【高企贴息贷款】【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变更】【软件产品登记】【发明专利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商标注册】【产学研院校对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高层次人才认定】
十年以上项目申报经验,6天完成申报项目,全程跟踪辅导服务,透明合理,申报成功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