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文章
- 2024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第二批)申报2024-11-04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11-04
- 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执委会关于征集科技产品赛事应用的通知2024-11-04
- 【项目公示】2024年11月4日广东省各项目公示汇总(附公示名单下载)2024-11-04
- 【项目申报】2024年11月4日广东省各项目申报通知汇总2024-11-04
- 【项目公示】2024年11月1日广东省各项目公示汇总(附公示名单下载)2024-11-01
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科技企业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房租扶持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科技企业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房租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给予租金支持。
支持领域:申请单位的主营业务在《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95号)》规定的鼓励类产业发展领域。
二、资助标准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号且编号未被撤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给予租金支持。在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前,将租金价格向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连续三年,给予实际租金的30%-70%,每年最高50万元的租金支持。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报单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必须是“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入库企业(申报当年已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且属于有效状态)。
(六)同一申报主体在不同区域租赁的自用办公、研发、生产及仓促物流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各自所属区域的市场指导价或租金评估价执行,资助金额合并计算后不超过最高限额。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特讯提供以下服务: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优惠政策】【国家高新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创客创业资助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深圳中小微备案】【委托无息借款项目】【知识产权贯标申请】【企业培育项目资助】【创客空间项目申报】【高企贴息贷款】【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变更】【软件产品登记】【发明专利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商标注册】【产学研院校对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高层次人才认定】
十年以上项目申报经验,6天完成申报项目,全程跟踪辅导服务,透明合理,申报成功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