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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2-04-18 00:00:00点击率:30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如这一条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出具的“非重大”证明,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企业的负担。且重大与否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问题。
因此,该要求可能需要明确实践规则,不宜对企业申请和维系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造成重大负担。如该条件的具体执行,可以考虑参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方式,由认定机构自行查询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特别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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