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资助认定企业补帖一站式创新企业高效服务平台
高品质服务高成功率全流程跟踪一站式解决方案

PCT国际专利申请与国际初步审查有关的现有技术

与国际初步审查有关的现有技术

64.1现有技术
(a)为条约第32条(2)和(3)的目的,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公众通过书面公
开(包括绘图和其他图解)可以得到的一切事物,应认为是现有技术,但以公众可以
得到发生在有关日期之前为限。
(b)为(a)的目的,相关日期应当是指:
(i)除(n)和(iii)另有规定外,在国际初步审查中国际申请的国际
申请日;
(ii)在国际初步审查中国际申请要求了一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且
国际申请日在优先权期限内,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除非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认定该
优先权请求无效;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2019年7月1日起生效)
(iii)在国际初步审查中,国际申请要求了一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并且其国际申请日晚于优先权期限,但是在自优先权期限届满日起2个月内,该在
先申请的申请日,除非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以国际申请日迟于优先权期限届满日以外
的其他理由认定该优先权请求无效。
64.2非书面公开
在本细则64.1(b)所定义的相关日期之前公众通过口头公开、使用、展览或者
其他非书面方式可以得到(“非书面公开”),而且这种非书面公开的日期记载在与
相关日期同日或者在其之后公众可以得到的书面公开之中的,为条约第33条(2)和
(3)的目的,该非书面公开不应认为是现有技术的一部分。但是,国际初步审查报
告应依本细则70.9规定的方式提请注意这种非书面公开。
64.3某些已公布的文件
任何申请或者任何专利如果在本细则64.1所述相关日期之前公布即会构成条
约第33条(2)和(3)所称的现有技术,但其实际上是在与相关日期同日或者在其之
后公布,并且其申请是在该相关日期之前提出的,或者要求了一项在相关日期之前
提出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这类已公布的申请或者专利不应认为构成条约第33
条(2)和(3)所称现有技术的一部分。但是,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应以本细则70.10规
定的方式提请注意这类申请或者专利。

特讯提供以下服务: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优惠政策】【国家高新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创客创业资助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深圳中小微备案】【委托无息借款项目】【知识产权贯标申请】【企业培育项目资助】【创客空间项目申报】【高企贴息贷款】【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变更】【软件产品登记】【发明专利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商标注册】【产学研院校对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高层次人才认定】
十年以上项目申报经验,6天完成申报项目,全程跟踪辅导服务,透明合理,申报成功后付款!

wenzhang